《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一、课程性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教育部规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各专业的必修课程。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对学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指导下贯彻“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战略思想,是对大学生系统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在教育引导学生加强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和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学生爱岗、敬业、诚信等道德素质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它既是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更是一门行为习惯养成过程课,是“知”与“行”的统一。
二、课程目标
(一)知识目标
引导大学生完善四种认识:认识社会、高校、职业和自己。
(1)理解和掌握高职学习的特点与方法;
(2)明确理想信念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意义作用;
(3)明确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一面旗帜,理解和掌握做忠诚的爱国者是大学生的最基本要求;
(4)理解人生目的和人生态度、人生价值的内涵及评价标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5)明确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掌握加强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途径与方法;
(6)了解法律的本质,学习法律知识的意义。
(7)掌握我国主要实体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二)能力目标
学会四种技能:如何学习、如何做人、如何做事和如何交往。
(1)能用正确的学习方法进行大学阶段的学习;
(2)能用人际交往的原则和艺术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更好地融入集体。
(3)能用正确的恋爱观、爱情观指导大学阶段的恋爱实践。
(4)能用心理健康标准判断和分析自己与他人的心理状态,用心理调适方法调节自己的心态。
(5)能用正确的是非观和良好的道德标准判断、约束自己和他人的言行;
(6)能用基本职业道德规范提炼本专业岗位的职业道德规范,做好在校期间的训练和准备;
(7)能用正确的人生观指导和设计自己的人生,并做好三年大学规划,努力实践;
(8)通过对热点法律问题的讨论,初步具备以案说法的分析能力和评判能力。
(9)通过观摩或参与模拟法庭,能基本了解司法程序。
三、设计理念与思路
(一)课程设计理念
1.以高职学生为本
2.把课程设计为课堂教学模块和实践模块。
课堂教学模块:采用中班制教学形式,围绕将高职大学生培养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目的,以发展高职大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为载体,把大学生培养成为具有科学发展观和职业素养的新一代人才为教学目标。通过专门设计的一系列教学活动的课堂教学,使学生自觉完成由高中生活向大学生活的转变,主动面对与理想信念、爱国主义、人生价值等人生发展动力方面的思想问题,积极审视传统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等协调社会生活的重要道
德问题,自觉践行我国法律规范。整个课堂教学围绕学生人生发展规划和社会生活适应的几方面重大问题展开,形成相对系统的教学体系。
实践教学模块:以校内实践活动与校外实践活动相结合,既是学生参加社会锻炼的过程,又是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是深入培养学生道德意识,提高道德认知和评判能力,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分析能力的重要途径。
(二)课程设计思路
1.把教材体系转化为教学体系——以教材为纲又体现高职教育特色:以教材为纲,就是不失全国通用教材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所谓体现高职特色,就是针对高职的培养目标、教学规律和学生的特点对教材进行优化组合和拓展。教材为纲和高职特色相结合,是通过以“必须”、“够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为原则选择和扩充教学内容。
2.以能力培养为导向。教学的知识目标、情感目标、意志目标、行为目标服务于能力目标。以学生在社会生活、尤其是职业活动中需要的各种能力作为教学的最终目标来优化组合教学内容和进行教学安排。
3.以学生“做”为路径。以学生“做”为出发点、过程和归宿点,始终都是教师指导学生“做”(自学、搜集资料、说、讨论、剖析自我、制定自己的实施方案)。
4.以任务为驱动:学生要针对自身情况制定每个学习项目的实施方案,使学生不得不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并针对自身的现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
5.体现两个“三结合”: 一是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律教育相结合;二是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外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
四、教学内容与要求
学时分配表
序号 章节内容 理论学时 实践学时 总学时
1 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 2
2 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 2
3 继承爱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 4
4 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 2
5 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 4
6 增强法律意识,培育法治精神 2
7 了解法律制度,实践法律规范 2
8 培育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 2
实践课教学12课时
合计 32
五、教学资源与条件
(一)教学团队建设
本课程的主讲教师要求不仅具有比较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善于学习和掌握哲学社会科学的最新成果,充分了解世情、国情和民意,熟悉大学生的思想心理实际,而且能够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具有强烈的人文关怀精神和为学生服务的意识,具有现代职业教育以职业活动为导向、突出能力目标的先进理念。
本课程的教学团队要求经常交流教学经验,探讨教学改革的有效方法。在教学团队建设中,要强化培训,尤其要加强对教师的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钻研相结合,提高教师素质。不断完善教师科研和教学相促进的激励机制,形成有利于教师队伍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教学资源条件
设备、场地:多媒体课室,相应的影视音像资料。
六、教学方法与手段
(一)教学方法设计
采用案例教学、互动教学、辩论式教学、情景教学等教学方法。
(二)教学手段设计
七、考核评价
1、期末考核评价及方式:期末考核评价主要采用开卷考试形式,除了通过客观题考察学生对重要知识点、原理的理解和掌握外,重点通过主观题区分不同学生道德评判能力和法律分析能力。
2、教学过程评价:一是评价是否以学生为主体展开教学,重点评价学生上课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二是评价教学过程中能否实现能力目标,能否协助学生学会运用知识解决相关现实问题;三是评价课堂任务的实施过程是否顺利有效。
3、课程成绩形成方式:采用期末试卷(开卷)考试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成绩包括40%的平时成绩(考勤+课堂表现+课外实践+作业)+60%期末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