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横向课题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我校横向课题的管理流程,充分激发教师参与科研服务社会的积极性与创造力,全面提升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与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界定的横向课题,是指学校通过委托研究、合作研发、招投标等方式,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主体,围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等活动,依法签订的科研项目。
第三条 横向课题研究作为学校践行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办学理念的重要载体,是拓展对外交流合作、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科研创新水平与整体办学实力的关键路径。学校积极鼓励并大力支持各教学单位、全体教职工与相关单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横向课题研究。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第四条 横向课题管理实行学校、二级教学单位和课题负责人三级协同管理机制,明确职责,高效联动。
(一)学校管理部门
教务部作为横向课题组织管理的归口职能部门,全面负责横向课题的统筹组织、立项审批、结题验收、全过程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课题管理规范有序。
财务处承担横向课题合同的合法性审核,严格规范课题经费的收支管理与使用监督,保障经费使用合规高效。
采资处负责对横向课题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保管、使用跟踪及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二)二级教学单位作为横向课题的基层科研管理单位,切实履行审核与监督职责:
1.对委托方(合作方)的单位资质、履约能力进行严格审查;
2.评估教职工承担横向课题的专业能力与时间保障;
3.审核课题技术指标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4.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并全程监督项目的执行与完成情况。
(三)课题负责人作为横向课题具体实施的第一责任人,由学校在职教职工担任,全面负责并承担以下事务的全部责任:
1.合同的洽谈与签订;
2.课题的具体实施与进度把控;
3.课题结题的组织与推进;
4.经费的合理使用与规范报销;
5.研究成果的验收与推广;
6.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运用;
7.涉及项目的保密工作等。
第三章 合同管理
第五条 横向课题合同的签订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坚决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横向课题合同应按照学校合同管理规定履行完整的审批流程。原则上需采用学校推荐的标准化合同范本,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等。根据课题性质与内容签订的不同类型合同,需确保条款完整详尽、技术内容清晰明确、指标具体可衡量。
第七条 专利等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归学校所有,学校拥有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的权利,以保障学校的科研权益与持续发展。
第四章 课题过程管理
第八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课题,可认定为学校横向课题并予以立项:
(一)符合本办法要求且已按规定程序签订有效合同;
(二)课题经费已依照合同约定足额汇入学校统一账户;
(三)经费预算符合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合理合规。
第九条 课题负责人需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自觉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保证充足的研究工作时间,按计划有序推进研究工作,确保达成预期研究目标。
第十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客观原因确需变更合同内容,必须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或终止协议,并按照原合同签订的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报财务处审核、教务部备案,确保变更过程规范可控。
第五章 课题结项管理
第十一条 结题、延期与终止规定
横向课题合同任务完成后,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按时结题。若无法按时结题,经与委托方协商一致后,可申请延期一次。课题负责人需提交补充协议或委托方出具的正式延期通知,办理延期手续。
若课题确实无法完成,经与委托方协商一致,可申请终止合同。课题负责人需提交终止协议或委托方的终止通知,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承担合同终止所产生的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结题、延期或终止手续,且逾期达6个月的,将取消该课题的立项资格,其研究成果不计入个人科研工作量,课题经费余额由学校收回统一调配使用。
第十三条 横向课题结题前,必须全面清理并结清课题的所有应收、应付款项,确保经费往来清晰无误。
第十四条 横向课题结项时,需提交以下完整材料:
(一)按合同约定取得的各类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研究报告、学术论文、专著、合同约定的其他成果等;
(二)能够体现课题价值的经济效益证明和社会效益证明;
(三)由委托方出具的验收通过并同意结题的正式证明文件。
第六章 课题经费管理
第十五条 以学校名义取得的各类横向科研经费,必须全额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和核算,确保经费监管到位。
第十六条 项目负责人在资金到账后,需及时对经费做出科学合理的预算。预算确定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确因研究需要调整的,可在预算执行后半年内申请调整一次,经审批后执行。
第十七条 财务处在资金到账后,应依照合同约定及时为委托方开具税票;横向项目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财务处统一代扣代缴,相关税费由项目组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横向经费的使用范围应严格限定在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支出,主要包括科研设备购置费、业务活动费、劳务报酬费等。若项目委托方或合同对经费使用有特殊约定的,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执行。经费报销流程参照我校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十九条 横向课题经费必须专款专用,课题负责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预算合理使用经费,并严格遵守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及财务制度的各项规定,确保经费使用规范、高效、透明。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由教务部负责具体解释。
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