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位老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积极服务新时代大连“两先区”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根据《大连市社科联社科课题研究工作管理规定》,《大连市社科联2021年度第二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请各系部积极组织申报并设专人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说明
大连市社科联组织的研究课题为副省级课题,评审后按照重大、重点等课题分别予以立项,并对部分课题给予经费资助,课题资助以后期资助为主、前期资助为辅。凡大连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脱产学习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等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可以课题组成员参与研究)。申报者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大连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方向、目标、市情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学术性和现实性问题,能够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1.《课题指南》分为4个专题,每个专题下设若干研究方向,申报的课题应符合专题及研究方向要求。(注:服务新时代大连“两先区”高质量发展专题拟在中共大连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召开后,结合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一并发布)
2.申报人可根据研究专长和已有研究基础直接选题申报,也可以自拟题目申报。
(二)人员要求
1.研究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课题。
2.研究人员不能同时主持多个市社科联在研课题。
3.研究人员只作为课题组成员的,每人同时参与课题不得超过2项。
4.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批的立项课题作撤项处理,取消2年申报资格。
(三)研究要求
1.课题立项后,一般应在一年内完成;部分委托课题和专项课题有研究时限要求,具体以委托单位要求为准。
2.课题负责人应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负责,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
3.课题研究所用数据应截止到申报结项年度,当年数据按规定尚未公开的可截止到前一年度。
4.课题组成员在研期间公开发表的与所研课题相关联成果须标明大连市社科联在研课题,将作为结项佐证材料。
三、报送材料
(一)申报人须为课题负责人。
1.《大连市社科联2021年度课题立项申报表》电子版1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等个人信息),发送至王亚芳钉钉。实名材料纸质1份报送至高教研究室1-330。
2.前期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包括公开发表、出版、内部呈送或决策采纳、领导批示等情况),电子版一式1份。截止日期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