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实训室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校实践教学的安全运行,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6月4日上午,由教学主管院长张冬冬院长助理带队,教务处处长初金美、保卫处处长孙成军,教务处副处长吕双实,各教学单位实训室相关领导以及安全责任人共同组成安全检查小组,深入全校实践教学场所进行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院长助理张冬冬带队进行安全大检查
本次安全大检查深入学校实践教学场所,重点对实训室以及机房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用电安全、设备维护、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深入检查,以及对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等消防重点部位防火措施是否落实,是否严格按照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





实训室消防器材及重点区域检查


实践教学场所线路检查

实训室现场情况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我校实训室安全管理规范,实训室卫生以及安全状况总体良好。但在此次检查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如:个别实训室安全逃生指示标志脱落、实训室使用维修记录本未及时填写等。检查组采用边检查边整改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现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能迅速解决的问题,做到立整立改。对一时未能整改或难以整改的,罗列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日期,切实做好实训室安全隐患的闭环管理。
院长助理张冬冬在检查过程中强调:各教学单位务必要重视实践教学场所安全,要把师生安全放在放第一位,增强底线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实训室安全工作的责任感,要把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做细,不留死角,及时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持续推进实训室安全规范化管理。

我校高度重视实训室安全工作,始终把实训室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下一步,我校将继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强化隐患整治,同时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加大各教学单位实训室自检自查力度,不断提高实训室安全管理水平,将摸排与整治相结合,切实筑牢实训室生命安全的“防火墙”,为师生们创造安全、放心的实训环境,为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提供有力的基础设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