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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管理制度 及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25-03-25    浏览次数:


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管理制度


及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实训室是我院教师和学生进行实训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实训室工作既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衡量教学质量,科研水平、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为了保证实训室的正常有效运转和实训室安全,完成实训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我院实训室的建设和管理,参考《高等学校实训室工作规程》,有必要建立实训室安全责任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特制定本条例,凡进入实训室的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实训室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训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并且落实实训室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做到权责统一。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进入实训室内的所有人员。凡不能认真履行实训室条例者,或故意违章操作者,实训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或取消其使用实训室资源的资格。


一、实训室管理制度

(一)实训室卫生管理

1、保持一个良好的实训室环境是实训室全体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实训室人员都应积极主动搞好环境卫生,自觉维护和遵守卫生制度。

2、注重个人卫生,严禁携带食品进入实训室。

3、下雨天不许将雨具带进实训室。

4、注意保持实训室的干净整洁:实训仪器、桌椅和物品应妥善、有序安放,以方便实训者操作,不乱扔垃圾和废弃物,各实训室内外及过道不得堆放垃圾、杂物,违反者按实训室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5、每次完成实训室操作后,班级负责人安排每日的实训室卫生负责人,负责人负责当天的实训室卫生,指导教师对实训室卫生情况进行抽检查,如发现实训室未打扫或打扫不干净情况时,要对卫生负责人予以批评并督促其完成。

6、将环境卫生与奖惩制度挂钩,对违反实训室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罚款,义务劳动,情节严重者,禁止其使用实训室或给予处分。

7、实训室为无烟区,禁止吸烟。

8、实训室同时执行学院统一规定的实训室卫生管理条例。

(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训室的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防火、防盗管理制度。

2、实训室工作人员应了解防火、防盗的安全知识,清楚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高度重视安全工作,遇到紧急情况要冷静科学处理。

3、使用实训室设备时应严格按照实训室规则和设备的正确安全操作程序进行,对不遵守相关规定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继续使用。

4、禁止将危险品带入实训室内。

5、安全用电,严禁私自接、拉电源、电线、插座、开关,不得超负荷用电。

6、实训室人员离开实训室时应做到断电、关窗、锁门。一切正常后方可离开。

7、实训室是实训教学专用教室,谢绝用作办公和其它活动的场所。一切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实训室,不得动用仪器设备和实训器材,如需使用需经实训室管理部门及主管同意。实训室内不得存放与实训无关的物品。

8、各班级应当选出一名责任心强的人员担当安全员,负责实训室的安全工作。

9、如若发生事故,应即时处理和上报,凡是违反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而造成事故的个人,按规章制度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三)实训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实训室各种仪器设备是保证实训课程正常进行的重要条件。为了加强管理,提高仪器的利用率、完好率,提高使用效益,特制定仪器管理制度如下:

1、实训室的每项仪器设备必须由实训室管理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2、仪器设备的登记建档、账目管理、报废等工作由高教研究室负责;仪器设备负责人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使用操作、功能开发、维护维修,办理借用手续,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制定仪器管理制度等具体工作,并督促其他仪器设备使用人员严格按要求操作仪器设备。

3、实训室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人操作使用和培训使用两种形式,特别贵重及操作复杂的仪器设备由专人操作使用,一般大型仪器需经过培训取得仪器管理员认可后方可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接受仪器管理员的监督指导。

4、建立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使仪器保持最佳状态,预防事故的发生。当仪器设备发生较严重故障时,应及时提出损坏及维修报告,严禁擅自拆卸仪器设备

5、实训操作应严格按照各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遇有仪器运转异常应立即向相关人员报告,不得隐瞒事故。

6、实训者在每次实训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废弃物,按要求关好、收好仪器,并如实准确填写实训室使用记录本,及时切断电源、以免发生事故。

7、凡因违章操作造成损坏者,应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并协助仪器设备的管理者安排处理好有关的维修事宜。

8、每次在实训室实训后首先整理实训室,应对自己所用的实训器材进行检查,凡有丢失与损坏的实训室器材由实训室管理者上报实训室管理部门。

9、实训室内物品不准带出实训室,如有特殊需要须经实训室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办理出借手续,并按时归还。


二、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一)实训室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实训室管理部门为本实训室安全责任人,严格执行学院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实训室安全管理细则,督导实训室安全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2、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四防安全教育,督促有关人员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按期组织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隐患漏洞,及时处理。因客观因素凡本实训室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同时向上级领导书面汇报,以求得到解决。

4、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和贵重仪器设备,材料,进行分类贮存,做到责任到人,严格规范危险物品管理及使用制度。

5、指定实训室安全检查负责人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6、有案情发生时,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并组织保护好现场,及时报案,提供情况,协助查破。发生事故,要认真追查,分清责任,及时上报处理。

(二)实训指导教师安全职责

1、切实按实训要求指导学生进行实训,严格要求学生共同遵守实训室各项安全管理规则。
2、认真做好实训准备工作,包括所需仪器和实训材料,防止使用、操作带有安全隐患的仪器设备。
3、实训前,必须给学生讲清本实训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等。实训过程中,认真检查操作情况,发现违章操作的应及时纠正。

4、学生实训完毕,指导学生及时整理仪器设备和清理杂物,凡属危险物品应按规定交回,专人收管,规范填写实训室使用记录本,并认真检查实训所用的电,气,水源关闭情况。

5、对实训所用大型设备,按管理要求填写使用记录,如有损坏,及时通知该仪器主管人员组织维修。一旦发生事故,协助保护现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应急措施,以免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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