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4月18日上午,我校教学学生管理副院长金晓晖带队开展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高教研究室以及各教学单位主任一同检查。

此次实训室安全联合检查重点对消防安全、水电规范及实训室卫生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是的检查,大部分实训室卫生条件良好,物品摆放规整,台面整洁,用电规范,仪器维护和使用合理。在现场检查中,检查小组成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记录,与实训室负责人及时沟通交流,探讨整改方案,并对实训室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金晓辉院长表示实训室要根据其类型、特点不同,制定相对应的维修保养方式、配套流程以及检查制度,实训室管理要按照行业要求,精益求精。

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加强实训室安全管理,是我校长期以来的重点工作内容。通过此次实训室安全检查,对全校实训室运转情况进行摸底,查缺补漏,以查促改,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增强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