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实训室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实训教学过程中教师及学生的生命安全,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高职院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2〕140号)要求,2022年7月24日上午,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专家组一行三人到我校检查指导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工作。我校教学副院长金晓晖、教务处处长张冬冬、团委/学生处保卫处处长高成林、总务处处长杜春艳、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人、教务处副处长曲凌、保卫处副处长吕运福及相关实验室(实训室)负责教师参加迎检工作。

会上,首先由教务处张冬冬处长按照要求,对我校本年度实验室(实训室)自查整改情况向专家组进行了汇报,内容包括我校实训室安全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情况、实训室安全自检情况以及实训室工作亮点;接着专家组认真细致查看了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相关文件资料并与学校教务处、保卫处及二级教学单位实验室(实训室)管理人员进行了座谈,专家组对我校实验室(实训室)日常管理的制度建设、留痕材料及过程管理给予了积极肯定。
随后专家组抽取了11间实训室进行现场检查,并就相关实训室建设及安全管理工作给予了精准指导。




我校一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高度负责,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本次检查过程中,辽宁省教育厅专家组对学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学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严格执行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从而不断向更高水平的实训室安全管理方向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