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以教研组为单位申报一个院内科研课题(见附件课题指南)。
2.所有课题应在一年内完成。
3.科研课题的申报和批准程序:
1).科研课题申请人必须认真填写《课题申请书》(见附件表格下载)。
2).高教研究室对各部门报送的申请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课题方能参与评审。
Ø 申请书填写应规范、完整。
Ø 要求立论依据充分,研究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合理。
Ø 课题组力量分工合理,资料准备充分,最终成果明确。
3).学院学术委员会及有关专家、领导组成课题评审委员会,高教研究室负责课题评审组织工作,提请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审定。
4).对经评审委员会复审通过的课题申请,即正式立项行文,开始实施。
4.其它
1).需要课题经费的,由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在学院可承担的范围内给予科研经费。
2).申报的院内科研课题可同时由高教研究室推荐申报院外各级课题。若同一课题在院内立项后又获院外立项者,该科研课题则执行靠高不靠低,取消院内立项。
3).基本立项流程:负责人填写申报表à审批à同意à正式立项à中期检查à填写结题申报表à审批à同意结题à提交申报表,中期检查表,结题表,研究报告à获取结题证书,同时可在刊物上发表或申报各级科研成果奖励。
高教研究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